根据《av直播 本、专科学生非学业因素评价体系实施意见》(宁大政[2012]92号),经学生自评、班组评议、av直播 审核,现将评审结果(详见附件)予以公示。
公示时间:2021年7月1日至7月3日,共3天。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于7月3日16:30前向av直播 学工办反馈意见,意见受理邮箱[email protected]。联系人:钟老师;联系电话:681093。
av直播 学工办
2021年7月1日
附件【av直播 2020-2021学年非学业因素汇总表.xls】